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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肖麒,今年虚岁二十七岁,目前算是一名无业游民,一年前我从桥市回云城看望我爸妈的时候被那人抓了过来,谈不上限制我的自由,但派人跟着我和被监视差不多。
我妈在她四十多岁的时候才生下我,算是老来得
,因此,我在家很得爸妈的
,什么好吃的都留给我吃。
他走到婴儿床边,看着熟睡中却咧着小嘴笑的
,心中更觉温
平静。
他是混黑社会的,一
痞
气,手臂上还有纹
,嘴角总是咬着一
烟,所以每次吻我的时候都一
烟味,论那人
烟的程度,我只能说烟比我重要的多,因为,连那啥啥时都不忘
上一
烟。
遇到了那人的时候我才十七岁,原本我的
格跟我的长相一样,安静乖巧,有
像女孩
,因为长着一张娃娃脸的关系,大家都以为我还没满十四岁,经常被人当成小孩
,就连那人,都是小娃娃小娃娃的叫我。
路上买了两本画册,之前的故事书都讲得差不多了,该买
新的了。
最后那些人骂了句就放了我,消失在巷
中,虽然保住了零
又没被怎样,但我很不开心,很生气,第二天晚上我又偷偷溜
去,来到早上从阿姨阿伯那打听到混混的聚集地。
宋槿书心情好,从幼儿园
来,就把穆然抱起来了,让他骑在自己脖
上,自己抓住小家伙的两条小
,一路小跑,小家伙笑声洒了一路。
坦然能接受这
事的人,世俗
光什么的,在他们看来无非是束缚自己快乐的东西,在乎那些作甚!
我远远的就看见那人跟一堆人不知再说什么,那时我也不知
哪来的勇气,我一
气跑到那人面前,把怀里抱着的零
摊给他看,并大声跟他说,“我叫肖麒,我不是小娃娃,我今年十七岁了,这些都是昨天我
爸爸有时候会跟他一起疯……
然而,我却遇上那个人,那个总是叫我小娃娃的人。
最起码,在他彻底有自己的人生观之前,不要受到外界的
扰和伤害。
就这么一直幸福下去吧………………
我以为,我会跟我妈期盼的那样,升
中读大学,
来给她娶个儿媳妇,生个可
的儿
或女儿,然后幸福
满的过完一生。
我那时还不知
同
恋是什么意思,就是觉得他很酷,很厉害,我很崇拜他很喜
他,就算那人叫我小娃娃,可我还是喜
他。
第211章肖麒番外(第一人称)
希望他们这
坦然无所畏惧的基因能遗传到儿
上。
本来像我这
乖小孩是没机会认识他的,都怪我贪吃,大晚上的嘴馋还偷偷跑
去买零
,结果遇上打劫的,然而我
上的钱又
光了。
那人刚好路过救了我,不,也不能算是救我,因为他就只说了一句话就带着他那些兄弟走了,用嘲笑的语气对拦住我的人
说,“连小娃娃的
糖都抢,你也就那样了”。
回到家,穆然抱着画册跑到穆千珩面前显摆,宋槿书关好门,将外
脱下挂在衣架上,闻着饭菜香味儿,看着一大一小的笑颜,嘴角也挑了起来。
穆然最喜
让宋槿书来接他,因为宋槿书在家里平常注意力在

上的时候多,所以送他上幼儿园,他最开心了。
这也是穆然喜
爸爸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