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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铮永远记得那个人的名字,他跟于萱一个姓,叫于书澈。
初五,王铮终于觉得自己能坦然面对徐文耀了,他在这天炖了汤,给于萱送过去。
那个男人外表无可挑剔,
段窈窕修长,比一般男
多一分妩媚,却又保留男
该有的俊朗自信,衣着也很得
,银灰
的名牌西服仿佛量
定
,看上去,这个人从发型到
鞋,每一个地方都
挑细选,妥帖稳当。
他就如跟随


屠宰场的小
,哪怕周遭血
遍地,却只看得见脚下
的脚印。
于书澈。
哪知却在医院门
,他遇到一个想也想不到的人。
可是在那样的青葱岁月,就连怀疑
人有私心这样的念
,都是对
的亵渎。
一夕之间,他突然被
离了生命的重心,被人狠狠扔到冰天雪地里,血
里都快冻成冰渣
,他那么无能,没有与生俱来的自救本事,只剩下一
下意识,要去寻找那曾经可以依赖的东西。
那个时候他还太年轻,没办法一个人
理这么严重而突发的伤害,在此之前,他习惯于听从比自己
势的人,比如母亲,比如后来的李天
。他从没有想过这有什么问题,打小开始,他就服从惯了,听任自己的生活被他人安排,自觉调整自己的状态来
合别人,他在生活中永远
于被动,简单而盲目地相信
势的一方,但他忘了,母亲或许会
她的标准真心替他考虑,但
人却未必。
己,而是李天
了。
就是在那里,他看到了于书澈。
最重要的是,他看起来如此张扬,却又风度翩然,那些举手投足的张扬和优雅都是有
有据,糅杂在一块浑然天成,在看到他的一瞬间,王铮就明白,这
人天生男女通杀,绝对不是他一个书呆
可以相提并论的。
在刚刚跟李天
分开,不知何
何
的时候,他曾经着了
一样,偷偷跑到李天
公司,见到了这个人。
王铮想过,自己应该是恨这个男人的,但奇怪的是,对着这个人,他憎恨不起来。如果一定要将情绪分类区别,他对于书澈,其实是一


固的讨厌。
原来李天
移情别恋的对象是这一类。
讨厌到,一碰到这
人,就想远远躲开。
这
讨厌由来已久,未必是针对于书澈个人,也未必跟李天
有关,而是一
动
本能一样的嫌恶,也许究其原因,是于书澈
上散发的长袖善舞的天
,能让王铮在看到他的第一
,就能预想得到这个人只要他愿意,能多么开朗风趣,能讨好许多人,能如何轻易地将他王铮如临大敌一样的
际
理得面面俱到,于书澈,他天生就能讨所有人的
心。
就算是不甘心,他也不得不承认,有这么
的对象在
边,又同是gay,李天
怎么可能不动心?
王铮忽然就顿悟了,对李天
,他
本没法去争取,去挽回,哪怕哭哭啼啼,苦苦哀求,哪怕要跟祥林嫂一样重复我们
他觉得自己离不开李天
,所以他在打不通李天
电话的情况下,畏缩地,不安地去了李天
的公司。
更确切地说,于书澈的存在,就像为了衬托王铮
格中的缺陷和鄙陋一样,让他显得多么孤僻、不合群、腼腆、懦弱、可怜和无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