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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你他妈居然还是
!哈哈哈,笑死我了!”
他曾看过一本书,说人的运气是有限的,霉运有限,好运也有限。凌封想,他大
分的好运都用在了和叶新的相遇和重逢上。
他在想,会是叶新吗?让动
送情书给他的那个人,会是叶新吗?
“白痴,先将人
到自己
边啊!”
一整晚他就绞尽脑
在想如何将人拉到自己
边来。直到那个奇怪的粉丝让一只猫咪送来了一封信。
其实信的内容没什么特别的,凌封甚至都不记得那封信上写了些什么。但也因为这个粉丝,他突然记起来,叶新如今在开
店了。
于是,他特意让助理去叶新的店里买了一只猫。他好借着猫咪的由
,将叶新和他的距离重新拉近。只是恰巧买回来的猫咪和那个粉丝的是一个品
。
“反正你俩这么近,你不是说他刚刚还要你签名了吗?显然是迷弟。那你就用你的颜值,用你的
迷死他呗!就算是直男也能掰弯!”
门铃响了两声,凌封拿着信
这个复杂的圈
给他带了金钱带来了名誉,带来了回去等叶新的勇气。拿到影帝的荣称后,他决心要回到灵芳苑,他还记得十三年前,他走时,对叶新的承诺,只是他不知
叶新有没有当真,又还记不记得。毕竟那不过是儿时一句幼稚非常的话。
他曾回来过,可是不巧,公寓里的人说他们一家人已移居
国。那时候的凌封贫穷卑贱,犹如蝼蚁,他没有能力也没那个勇气去找叶新。其实他那时候就已经放弃了这份永远藏在心里的
情,可随着时间的
逝,这份
情不仅不淡,反而越来越
烈,仿佛早已
血
。
凌封确认自己喜
上叶新的时候,是在离开华都的第一年,那时他和叶新已经相隔两地——在一个
暗又肮脏的小巷里,周遭都是
厚的血腥味,他也痛得麻木快要失去知觉的时候,最想见的人,便是叶新。那份渴望,那份疯狂的想念,让他明白自己对叶新的
情并不单纯。
可他一到家,就冷静不了了,几乎是立刻就打了电话给余坤,问他自己现在该怎么办?没错,正是那通电话,被他助理给录音了。幸好的是,并没有全
被窃听到,他知
要如何保护自己,开始是太过激动,之后他匆匆挂了电话,重新换了加密拨号。
“喜
就下药,上了再说!”
“怕个卵啊!你到底还是不是凌封?服了你了!你该不会从没谈过恋
吧?”
幸好的是,老天没对他赶尽杀绝,让他有机会步
了娱乐圈。
他想啊,先等一年,如果叶新没有回来,那他就去
国找他。
直到现下,他再回想起当年那一晚,渴望的滋味仍然
嵌在骨
里,稍一回味,记忆如新。
这次回来第一
看见叶新时,他没有认
来,直到叶新自己说是他曾经的邻居。那一刻,凌封心里的情绪明明汹涌如洪
,可面上却是
乎自己意料的冷静。
是啊,叶新在开
店,那粉丝送的信第一次是让猫咪,然后仓鼠、鹦鹉,再来是老鹰……凌封忍不住心生怀疑。
……那天,凌封被
输了一晚上的毒
方。
凌封
了手中那张薄薄的纸,一时间,心
上情绪万千。
看着
光明媚的
台外,那是那只老鹰和
猫离开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