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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2/2)

第一段,最为青涩朦胧。

果真想的越糟,来的结果往往是好的。

老爸则邀他喝两杯。

老爸拦了一下老妈的手“先吃饭,先吃饭。”

那时她刚大学的校门,一场迎新晚会上,她认识了建筑系的凌然学长。

他穿着白t恤,浅,搭一双帆布鞋,抱着一把木吉他,安静地坐在舞台中央,唱着萧煌奇的。

老妈听得很满意,连连给他夹菜。

青涩朦胧的年华里,一曲唱罢,他仿佛已成为了她的,她无法不去变着法的打听他,关注他,甚至为了他,吃了整整一个月的方便面,只为了买一把吉他,他的吉他社。

她想,这应该是后程颢讲过最多的话了吧?

也许有些的告白就会像这样无疾而终的吧?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暗恋。

“我有话要跟你说。”

她红着脸,厚着脸,写了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给了他。

莎莎拿起筷就想敲他,顾忌后程颢在,就又收回了筷,傻乎乎地对他笑着说“我哥喝多了,喝多了,瞎说的。”

没有勇气听他的回复,直接跑了。

他酒量很好,老爸很是欣“酒量好的,我都喜。”

也许这就是情窦初开吧?

她很笨,简直就是个音痴乐盲,却因此得到了凌然的单独教授。

有一天,上育课,她坐在场上,她看见他正迎面向她走来,吓得她立了起来,准备往相反的方向逃。

“我们试着往吧!”

老爸之所以这么喜酒量好的,和要他们兄妹俩从小开始学喝酒,是因为,他喝酒误事睡了老妈,才不得已结的婚,婚后,每每吵架,老妈必会拿此事来诉苦,老爸有理难辨啊,至此,就要求孩,媳妇女婿啥的都必须酒量好。

可是和她在一起的凌然是不快乐的,他的神始终落在那个学上,他为她的笑而到开心,为她的哭而到难过。

终究是逃不过他的手掌心的,也许这也是命中注定的一段缘,只是并非所有命中注定的缘都是对的。

大哥调侃的问她“这次还是不是倒追的?”

果然的,他没有撒谎,他们往了。

大哥大嫂安静地吃着饭,这场面,大嫂第一次家门,就已上演过了。

这...这是亲妈吗?

无奈,她只好把她的两段情史都告诉他了。

时间是改变一件事情的始作俑者。

“小后啊,家住哪里的啊?家里都还有些什么人?父母都什么的?几岁了?是我们莎莎的同事不?年薪多少?有无积蓄房产啊?”

饭后追着她一直问。

他倒是真对此事起了兴趣。

之后的好久,她都不敢再去吉他社报

他有喜的学,她知,所以无疑结果是拒绝。

有机会一定要去验DNA。

他情绪上的所有节奏都是跟着那个学

后程颢也不嫌烦,一一的回答她“家住x市,家里只有二老,我爸经营小本买卖,得还不错,我比莎莎大五岁,之前我们还是同事,现在她自主创业了,得还不错,我赚的一般标准来说是多的,也有一积蓄,家里也早已把婚房准备好了。”

她不敢相信地望着他。

莎莎挨着老妈坐下,却被无情的赶走了,是把后程颢拉到边坐下。

老妈瞪了老爸一“先让我问完,小后啊,你还没回答阿姨呢?”

她捂住了耳朵“我不要听,我不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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